陸貽信由於工作關係,習慣不苟言笑,常一臉嚴肅的模樣.

  陸貽信曾任不少重案的主控官,包括轟動一時的 白沙村女童兇殺案、入境處縱火案、屯門色魔案及大角咀槍戰案等,將不少罪犯繩之於法, 他卻不以勝訴為榮。「我們要做到獨立自主, 忠於專業理想,於法庭上的責任,不是要 勝訴,而是達致公平的結果。」

   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屬下的刑事檢控科,負責在審訊中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,提出檢控和上訴。陸貽信作為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,職責乃代表全港公眾檢控罪行,維持社會法治精神。

   陸貽信表示檢控工作,必須以理性處之,才能肩負嚴明不阿的重擔。他於法庭內外,都不苟言笑,談及工作更極為認真,一再強調專業操守。檢控工作關乎公義之伸張,絕不能掉以輕心。

檢控成就 業界認同

   陸貽信成就獲業界肯定,二零零二年獲委資深大律師,為繼前刑事檢控專員阮雲道(現任高院法官),律政司內第二位華籍律師,獲資深大律師資格,對律政司而言意義重大。

   陸貽信任職刑事檢控科近二十年。八十年代本港律師人數有限,私人執業收入不菲,陸貽信仍不為所動,對檢控工作不離不棄,一做便是十九年。「檢控工作代表公眾利益,對社會意義重大,予我很大滿足感。而且工作享有獨立性,讓我能秉公辦理每宗案件,與私人執業性質不同。」

   因此,陸貽信認為獲得資深大律師的資格,不僅代表個人榮譽,更是對公共檢控工作的肯定,對所有政府律師的鼓勵。

   「我加入律政司時,由學生做起至今,亦非常希望其他同事繼續努力走下去,最終也可以得到業界認同。」陸貽信除擔任檢控工作外,也肩負培育後輩的職責。

修讀法律 機會難逢

   陸貽信立志考入中大修讀哲學,七五年於中大取得學士學位後,繼續於中大修讀碩士,並於七七年進入房屋署工作。兩年後,因想轉換工作環境,轉做法庭傳譯,想不到就此喜歡上法律工作。

   「一次偶然讀報章廣告,知道港大開辦第一屆兼讀的法律擴充課程,覺得是個機緣;況且本地當時別無他法,於是報名,跟幾百人一起爭奪六個學位。」結果竟然獲得取錄,可是半工讀的生涯絕非易熬,「每天早上上課後,即得從港大趕回法院上班。」兩年後,他獲政府獎學金,轉為全職學生,在港大攻讀法律。   

   八五年,陸貽信順利完成法律課程,正式投身當時的律政署(現為律政司),履行獎學金承諾,為政府服務。當年有不少人考獲律師資格後便離開政府,然而陸貽信卻不為所動,選擇留下來。

嚴明公正 不偏不倚

   陸貽信曾處理不少大案,在法律界聲名鵲起。他指出檢控人員要稟性持平,「我們要做到獨立行事,於法庭上的責任不是要勝訴,而是把能夠呈堂的證據公平地提交法庭,讓陪審團作出裁判。」他深信被告未經定罪,身分亦只是疑犯,有責任讓被告在審訊過程中,獲公平對待。因此,在證據不足或特殊情況下,律政司會酌情不起訴或中止起訴。

   他說,法治的精神,就是一切講求證據,方能維持社會公義。原來檢控工作並非以對簿公堂,成就決於勝負,而以公義為先。

   談到工作,陸貽信一臉凝重。然而,憶起中大校園生活,卻難掩緬懷之情。他翻閱舊相簿,一邊回憶中大的七個寒暑。七十年代,中大學生人數很少,一班只有十多人,師生關係密切,恍如大家庭。

懷念良師 春風化雨

   翻到與陳特教授一幀合照,陸貽信珍而重之。「陳特教授的哲學導論課程,不獨哲學系學生,即使其他學生修讀後,都感到獲益良多。在人生問題或學術上,均能啟發思考及興趣。」(陳特教授於二零零二年底逝世,不少哲學系師生均深切懷念這位良師。)此外,陸貽信亦十分敬重每位指導過他的老師,特別是勞思光教授、沈宣仁教授(沈教授剛於本年八月與世長辭,訃聞見55頁)和何秀煌教授。談及對勞思光教授的佩服,他說:「勞教授學貫中西、博通今古,堪稱典範。」當年教授們言傳身教,想必對他的人生啟發良多,怪不得能淡泊名利,專注檢控工作而樂此不疲。

   原來,陸貽信也熱愛音樂,當年更是崇基及中大合唱團成員,參加歌唱比賽。他笑說:「我非常喜歡聽古典音樂,是音樂系圖書館的常客,被音樂系的人在門口張貼告示,禁止系外學生內進。於是我選修一科音樂,明正言順進圖書館欣賞音樂。」想不到陸貽信也會「走法律罅」,他更於大學時代結識他的太太施燕燕(77新亞中文、80研究院中文)。

   除了檢控工作,陸貽信工作其實很多元化。「還負責培訓及行政工作,又推動法庭使用中文,又會到不同場合演講,並與內地司法人員交流兩地法制等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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