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▲鄧龍威常手不離書,十分好學,閱讀興趣甚為廣泛。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鄧龍威相當懷疑。「在我的體會中,窮人得到的公義很少。」昂貴的法律程序,對社會上弱勢社群來說,公平有時變得遙不可及,出身寒微的鄧龍威,也許體會尤深。他任教中大社會學系二十年,五十多歲才搖身一變,成為大律師,今日談法律,仍不脫社會學家本色。 鄧龍威棄教從法,原來非突如其來。 參與公職 深受器重 八十年代,港府積極推行地方政制,部分中大講師獲邀進入政府諮詢架構。鄧龍威不單被委任為大埔區議員,更加入當時甚具影響力的交通諮詢委員會,為交通政策提供意見,後來陸續出任入境審裁處成員、人事登記審裁處成員,以及律師紀律委員會委員等。他對政府架構和運作的瞭解,不止於隔靴搔癢。 鄧龍威受港府器重,亦非無跡可尋。他早年為金耀基教授高足,協助研究港府政制,一直跟進代議政制的演變。當年金校長對港府諮詢架構的分析,即使政府高層亦認為能一語道破其精髓所在。 自修法學 轉職律師 鄧龍威修讀法律,也是由公職而起。九零年,他獲邀擔任入境審裁處成員,仲裁一些具爭議性的入境個案,決定有關人士的居留權。雖然審裁員已包括法律專業人士,但他深感工作事關重大,一直自修法律,幫助判決觀點,能夠不悖法理。 九二年,鄧龍威報讀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的法律課程,九六年正式取得專業資格。「起初沒想過執業,後來覺得既然花了長時間考取專業資格,又對法律相當感興趣,於是轉職大律師。」豐富的人生閱歷,對掌握案情有極大幫助。 鄧龍威目前擅長行政及公法,接辦市民就政府行政決策提出申訴的案件。鄧龍威表示:「於我而言,案件不論大小,也要一視同仁。每宗案件對當事人或機構利益攸關,勝負都影響重大。」 鄧龍威當了二十多年講師,轉做大律師後已毋須著眼收入,更關注工作背後的意義。
公義何價 人間有情 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」只是理想,現實上法律服務相當昂貴,窮人往往因而得不到應有權利。鄧龍威執業三年,其中一宗官司特別深刻難忘。他曾代表一位無依無靠的少女出庭。她被父母離棄,後因護照證件問題,被入境處遣送出境。最後她於入境審裁處及高等法院上訴庭,均告敗訴。不過,「當天敗訴,她仍擁抱著我說很高興,感到人間有情,竟有人願意伸出援手。」案件原先由大律師公會的免費法律服務轉介,屬於義務性質。自此,他決定分配十分一的時間,專為有需要的人打官司。 「我研究社會學多年,曾反覆思考何謂equality(公平)的問題。對於某些人只空談爭取公平、民主、自由很反感。我以為公平、公義,應落實於生活之中。」 鄧龍威現時接手不少入境處案件,正因對入境審裁處有相當瞭解,加上以往的多項公職,又從事社會學研究,對政府行政運作及架構深入瞭解,因此處理行政及公法案件時得心應手。 天馬行空 經歷傳奇 鄧龍威經歷相當傳奇。年幼家境貧窮,小學畢業後當了一年多學徒,得到教會資助進入修道院讀中學,當時希望能成為神父。修道院為培育人才,補助他入讀中大,大學拓闊他的思想空間,甚至改變當神父的初衷。 六九年,鄧龍威入讀中大,經歷火紅年代,曾是激進分子,投身「關社認祖」。他用了兩年時間,就完成四年大學課程,最後兩年實際上是追隨金耀基教授,研究立法局等課題。畢業後,獲獎學金負笈美國芝加哥大學,進入社會學殿堂修讀碩士及博士。 鄧龍威現於中環一家大律師行執業,經常一手拿著律師常用的大文件箱,一手拿著厚厚一本書,疾走於中環街頭。從抽象思維的社會理論家,到法庭上寸土必爭,成為將公平落實到每宗審判的大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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