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項援助說明—建校

>小扁擔只捐中心小學教學樓、學生宿舍樓。教師樓、食堂、廁所浴室、操場、圍墻等周邊專案,只作參考。

>凡捐建校舍皆配套下列各項援助,小扁擔義工每年訪校,長期支援。

>接受捐建學校,須更名為「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【原校名】【捐款人指定的兩個字】小學」。

>縣政府須保證協助小扁擔義工服務,並提供該校更佳發展資源,永不裁撤縮編。

>由于小扁擔只負責「不超過教學樓建築費一半的捐款,無論任何原因皆不追加捐贈」、「落成通過小扁擔義工驗收後才彙上捐款」,因此待建學校是否有其他資金來源十分重要。

目前優先考慮:

>鄉鎮中心小學或中學已有省教廳布局調整、危房改造、國家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工程等專項撥款指標,有課室或學生宿舍屬危房,正在找尋配套資金者;或

>已有國家或省教廳其他撥款指標的鄉鎮中心小學或中學,須于2008年前落成驗收,因地方資金不足,未能起動的學校;或

>市/縣城離主要火車站或機場車程單程不超過4小時,待建學校離考察團所住的市/縣城車程單程不超過3小時;

>地方政府廉能實幹,學校資料詳實有效率。

>國家級貧困縣、少數民族地區優先。